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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判宽严相济 彰显公平正义
http://www.cbg.cn/ 2009-11-04  来源: 直播重庆
打黑除恶

    谢才萍“涉黑”团伙案一审宣判后,在昨天下午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,主审法官表示,审判坚持了依法打黑、宽严相济的原则,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。

    洪涛,一级法官,市五中法院刑一庭副庭长。2004年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。

    作为谢才萍等22人“涉黑”案的审判长,洪涛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,谢才萍团伙被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,关键在于具备了“黑社会性质组织”的四个特征:

    一是谢才萍团伙人数多、人员稳定、分工明确,具有严密的组织特征。

    二是通过开设赌场,非法获得大量金钱,具备了一定经济实力,反映该组织的经济特征。

    三是使用暴力威胁非法拘禁他人、容留他人吸毒、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,反映出该组织所实施的违法犯罪具有暴力性和多样性,体现了其行为特征。

    四是通过实施违法犯罪,并通过向司法人员行贿获得包庇和纵容,使其犯罪行为长期未获查处,在一定范围内形成重大影响,体现了非法控制特征。

    洪涛同时表示,在普通群众的印象中,黑社会性质组织就是打杀等暴力组织,其实不然。从司法实践和审理的其他案件经验看,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形成通常有两种途径:一是靠“双拳”起家,打出一片势力范围;一种是利用国工作人员的包庇和纵容,在一定区域内形成非法控制,造成重大影响。谢才萍团伙就是典型的第二种类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。

    那么,在审判过程中,如何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,做到罚当其罪呢?目前,洪涛还担任了黎强“涉黑”案的审判长。他表示,按照“依法、公正、文明、高效”的总要求,努力将涉黑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检验、经得起人民检验、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。

    此外,本周还有两起涉黑团伙案将进行一审宣判。分别是:11月5号,开县人民法院将对李义涉黑团伙案进行宣判;11月6号,张波、张涛涉黑团伙案将在万州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宣判。届时,《直播重庆》记者也将进行全程跟踪报道,敬请关注。

 


编辑: crown